關于我市建筑企業資質申報實行電子化審批的通知
合建審〔2014〕39號
關于我市建筑企業資質申報實行電子化
審批的通知
各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認真貫徹《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監理及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的通知》( 建市函 〔2014〕1250號)、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施工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的通知》建市〔2014〕194號和《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 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實名制管理的通知》(建市(〔2014〕16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對我市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監理企業資 質、施工企業資質實行電子化審批?,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質企業進入安徽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www.ahgcjs.com.cn)企業入口,在系統中按資質標準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掃描件,提交申請,不再報送紙質資質材料。
申報企業攜帶網上打印的申請表和所申報材料原件到建委窗口辦理審核手續,四縣及巢湖市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初審后,出具上報函及申請表至建委窗口。
(二)市級核準的施工、勞務、設計施工一體化、監理資質經市級建設主管部門核準,公示公告并發證。
(三)申報省廳核準的施工、設計施工一體化、監理資質由市建設主管部門審查,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復核通過后,由我市建設主管部門審批、發證。
(四)申報部級核準的一級和甲級資質,除按上述網上申報程序辦理外,仍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紙質申報材料按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執行),我委對擬上報企業的 相關資質申請信息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從網上提交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初審辦理時限為1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過系統進行復 核,符合上報部級的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出具申報函。企業資質申請表、業績匯總表由我委加蓋公章后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五)交通(公路)、水利、信息產業、消防等企業資質仍按原審批方式申報。
(六)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按《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9號)要求,重點審查人員、業績和信用,在安徽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資質審批系統中進行初審、審核。
(七)我市資質申報實行網上信用協管審批。我委各有關業務處室可根據信用管理系統對申報企業是否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及質量安全事故實行一票否決權,實行超時默認制。
(八)對審查通過的企業,在市建設主管部門網站和安徽省工程建設信息網公示 5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公告發證。不符合的企業在安徽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資質審批系統網上即時退回,并告知不符合的意見。
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強化資質審批責任,加強資質審批的審批工作效能監察,切實做到依法審批、規范服務、高效廉潔、服務企業。對違規審批或經舉報查實有其他違規情況的,將責令整改;對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九)本通知未盡事宜由我委行政審批處負責解釋。
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10月27日